本報訊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兩天公開審理,昨天對“萬家購物”網絡傳銷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萬家購物”是全國最大的網絡傳銷案,在短短兩年時間里,通過宣傳“滿500返500”以及“你消費、我返錢、零成本購物”的返利模式迅速膨脹,到2012年6月被金華警方查封時,萬家購物平臺運營應償付會員的債務達7.73億元,最終將會形成對會員的待分配分紅返利債務為240.45億元,涉案人員近200萬人,遍佈全國31個省(區、市)的2300多個縣(市)(本報曾連續報道)。
今年8月7日,婺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應建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故意傷害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其餘被告人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或免於刑事處罰,並處相應數額罰金。
此後,被告人應建成、楊江峰、邵康等8人以本案“不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量刑過重”等為由,提出上訴。
本報記者 張苗 特約記者 陸欣
(原標題:“萬家購物”網絡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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