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 (記者 msata周倩) 自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市委組織部把建章立制工作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重中之重,著力建立和完善制度文件,擬於近期制定出台《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機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指南彙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規範性文件彙編(2011~2013年)》,真正實現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市委組織部各處室長灘島結合實際做了大量的工作,對需要完善的制度及時進行了修訂;對存在制度缺失的工作,按照反對“四風”的要求及時新建了相關制度。一是在部署上突出“領導帶頭”;二是在內容上突出“聚焦四風”;三是在方法上突出“分類梳理”;四是在程序上突出“嚴格規範”;五是在執行上突出“強化落實”。截至目前,各處室共制定和修訂完善制度134項(其中已有61項,修訂41項,新增32項)。根據內容將134項制度分為部機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指南、規範性文件兩大類,分別編製目錄,其中部機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指南有93項,具體分為內部管理、幹部工作、人才工作和黨建工作等四大項;規範性文件有41項,具體分為幹部工作、人才工作、黨建工作等三大項。
   按照反對“四風”的要求,市委組織部加強了內部管理,制定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25條規定、部機關學習制度;按照改進文風會風的要求,修訂了《部務會議制度》、《公文呈批辦理等制度》;按照聯繫群眾的要求,新建了進一步加強全市組織系統調研工作的意見;按照嚴控“三公”經費的要求,修訂了部機關財務、公務車輛、接待工作管理辦法等。買屋此外,各處室按照職能分工,根據反對“四風”的要求修改完善各項制度,著力去除制度文件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方面內容,切實保障各項制度體現群眾意願、體現改進作風、體現提高效率、體現管理規律。
   市委組織部還建立了制度執行的領導帶頭機制、監督機制、考核機制,主動將制度執行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一是發揮“部風監督員”作用,對市委組織部領導班子及組工幹部執行規章制度及組織人事紀律等情況進行有效監督。二是嚴格執行《市委組織部機關工作人員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機景觀設計關幹部執行規章制度進行監督,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無視制度的當事人,視情節給予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崗位、責令辭職等處分。  (原標題:市委組織部 “五個突出”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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