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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福州4月22日電 (邱何娟)7名在榕投資興業的台胞,22日和福州市人大僑台委、市台辦、市台聯、市公安局等單位的7名工作人員,一起獲聘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批涉台案件調解員。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舉行涉台案件調解員聘任儀式。此次聘請的涉台案件調解員名稱由首批的“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調解員”更名而來。
  尤為突出的是,涉台案件調解員的職責範圍也將進一步擴大,從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行政、知識產權案件協調等,從審判階段的調解延伸到訴前協調、立案調解、執行和解,貫穿訴訟全過程。
  在該院新聘的14名涉台案件調解員中,既有在台商中威信高、影響大的福州市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蔡聖、福清市台商協會會長高發水等,又新增加諳熟兩岸法律的台企法務人員和熱心公益事業的台屬。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先叢亦稱,既有福建省法院聘請的涉台調解員,又有基層法院聘請的涉台調解員,調解經驗更豐富;既有福州市台胞協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又增加了福州市台商權益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訴調銜接渠道更加暢通,促進及時有效化解糾紛。
  福州作為台胞的重要祖籍地,與臺灣往來密切。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福州對台經貿往來和文化交流的“五緣”優勢,積極引入各種非訴訟的調解力量。自2010年3月聘請首批26名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調解員以來,特邀調解員通過訴前協調、調解確認、委托調解、協助調解等多種方式,及時有效化解了大量涉台糾紛。
  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以來福州市兩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涉台案件4881件,占福建省法院涉台案件的44.05%;辦理臺灣地區法院委托調查取證、送達等司法互助3938件,占福建省法院的33.5%。而福州市兩級法院涉台特邀調解員共參與化解糾紛400餘件,其中通過調解員訴前調解,80%以上的糾紛在起訴前成功化解。
  許先叢表示,此舉增進了涉訴台胞、台商對大陸司法的信賴,也促進了社會和諧與榕台交流合作。(完)  (原標題:七名台胞受聘福州第二批涉台案件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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