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直生育保險將從2015年1月1日起移交市社保統籌,由各市地稅部門屬地征收。
  二、 省直工傷保險費費率從2015年1月1日起由0.4%調整為0.3%。
  三、 省直企業養老保險單位部分費率從18%調整為15%,個人部分費率8%不變。
  四、 省直社保費2015年1月1日起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3404元和2408元,靈活就業人員月最低繳費額481.6元。
  詳情請瀏覽我局網站http?押//zsfj.gdltax.gov.cn/。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14年12月25日
  (原標題:關於省直社保費幾項重要政策調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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